锐奇股份: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捷)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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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张捷)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委员作用。
  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本人张捷: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台湾保力
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秘书,上海市海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御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
务所律师。2017 年 6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贵阳新天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起任锐奇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期内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
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张捷      7     6       1         0    0       否       3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要求,召集并出席相关会议,对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提名委员会    2025/4/7     1、《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的报告》
提名委员会    2025/8/15    1、《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1、《关于修订<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委员会                  2、《关于修订<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前沟通会、审计后沟通会,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与
财务报告过程有关的重大事项等进行探讨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门会议、股东会及不定期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对公司的经
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
过面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公司充分做好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
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保
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
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
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全
体股东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工作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实施的产业战略布局,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
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按
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
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策,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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