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期
内,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科微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
。现将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和股东的利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岩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原
无锡轻工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 9 月至今先
后担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职位。2023 年 5 月至 2025 年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徐岩 3 3 2 0 0 否 2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考察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会议中,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勤勉尽职,认真分析和审议每个议题,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对审
议的专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维护公司良性发展方面,本人对公司规划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
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
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了 1 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
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
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以电话及微信等方式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邀请本
人参加公司重大会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本人利
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
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认为,公司在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
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本人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杜守帅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独立董事。
本人对上述相关事项予以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可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资金专项账户、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以及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话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重要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
我的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依法运行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发
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自 2025 年 6 月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帮助,亦衷心祝愿公司
在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成长。
独立董事(已离任):徐岩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