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期
内,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科微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佳女士,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6
月获得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 12 月获得华盛顿大学硕
士研究生学历。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安永咨询公司高级顾问;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 AirbiquityInc.财务会计;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
MicrosoftCorporation 财务分析;2019 年 3 月至今任 CPAfirms(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财税顾问;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刘佳 10 10 0 0 否 4
本着勤勉务实与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慎核查,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
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报告期内主持了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的财务报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认真行了监督、核
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 3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了 1 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在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交流。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阅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
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
构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通过充分发挥指导
和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及微信等方式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邀请本人参加
公司重大会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本人利用参加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
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
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在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
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本人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同意提名杜守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
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符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非独
立董事。
本人对上述相关事项予以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可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项账户、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以及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
案及其它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佳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