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柴 俊
作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老白干酒”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年度内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检
查和指导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审阅会议相关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柴俊,男,汉族,1978年10月生,2000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商学系
贸易经济专业,2021年毕业于长江商学院EMBA专业。现任北京盛初投
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期从事白酒营销的咨询与策划工作,
专注酒水、快销行业整合营销传播及商业模式创新二十余年,具有多
年的企业管理、白酒市场营销、品牌策划与咨询等工作经验,曾主编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行业研究专业委员会出版的《中国酒类行业流通价
值年度报告》
(2018版、2019版、2020版、2021版、2022版、2024版)
共六卷。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
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姓名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
况
应参 现场 以通 委托 缺席 是否 应出 出席
加董 出席 讯方 出席 次数 连续 席股 股东
事会 次数 式参 次数 两次 东会 会次
次数 加次 未亲 次数 数
数 自参
加
柴 俊 3 3 0 0 0 否 1 1
报告期内,本人均能按时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
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
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
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
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情况
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及合法权益,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的
方式聆听中小股东的发言、建议,并认真解答中小投资者的问题,维
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
公司现场调研,对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市
场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考察期间我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
就公司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
给予了充分配合和积极的回应。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的工作,按时送达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
会议资料,配合我了解公司并及时提供资料,为我的决策提供了尽可
能多的依据;对定期报告的编制、聘任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公司管
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并及时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和重要事项的
进展情况,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重大日常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不适用。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
审阅,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符合相关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
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合法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
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
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
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
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为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我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
、《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党委前置研究讨
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等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与否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条件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能严格执行《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根据合
同或协议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
策、考核标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领取符合公司相关
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事的独立性及职业操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
时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并行使表决权,通过与公
司董事、管理层保持沟通,对公司经营运行、业务发展发表专业性意
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不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协作,本着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努力。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柴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