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兰 霞
作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老白干酒”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年度内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检
查和指导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审阅会议相关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兰霞,女,汉族,1978年2月生,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本科,
律师。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任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书记员,
至2012年12月任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年1月至2023年3月
任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4月任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
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姓名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
况
应参 现场 以通 委托 缺席 是否 应出 出席
加董 出席 讯方 出席 次数 连续 席股 股东
事会 次数 式参 次数 两次 东会 会次
次数 加次 未亲 次数 数
数 自参
加
兰霞 4 4 0 0 0 否 1 1
报告期内,本人均能按时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
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
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
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
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了6次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
历次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
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
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
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勤勉
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人参加了3次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召集、召开、
参加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历次会议,积极参与公司股权
激励对象考核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议,监督公
司薪酬政策执行情况。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标准和
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相适应,有利于激
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四)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情况
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考察,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本人与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并配合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计划与时间安排,参与公司、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三方会议,
了解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督促审计工作开展,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定期报告、公司财务重要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确保审计的独
立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及合法权益,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的
方式聆听中小股东的发言、建议,并认真解答中小投资者的问题,维
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营成果、财务状况、市场经营情况与未来品牌发展进行了深入了解,
考察期间我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给
予了充分配合和积极的回应。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的工作,按时送达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审
议的议案及相关会议资料,配合我了解公司并及时提供资料,为我的
决策提供了尽可能多的依据;对定期报告的编制、聘任审计机构等重
要事项,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并及时报告公司经营情
况和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重大日常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不适用。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
审阅,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符合相关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
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合法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
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
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
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
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为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本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独立董事选举,经审查提名程序、
查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柴俊先生的工作经验和资历,能够履行其被聘职务所赋予的职
责,其任职资格合法,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独立董事
的议案》。被聘任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
、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
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退休及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核通过,同意聘任吴东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东壮先生已取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职所必需的
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张毅超先生具有多年的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相关工
作经验和资历,能够履行其被聘职务所赋予的职责。张毅超先生的任
职资格合法,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九)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我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
、《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党委前置研究讨
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等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与否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条件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意见。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能严格执行《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根据合
同或协议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
策、考核标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领取符合公司相关
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公司重大事项中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
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通过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
层以及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的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通过积极参
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理解,为公司的风险
防范和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建议。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兰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