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吴斌)
本人吴斌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斌,男,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86 年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交通运输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
毕业于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教授
职称。1986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就职于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任副教授。200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东南大学,任教授。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参会 9 次,委托出席 0 次,缺席 0 次,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
独立、审慎的判断,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了职责,应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出席参会 5 次,委托出席 0 次,缺席 0
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 1 次,缺席 0 次。
(五)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公司持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体系,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有效沟通,参与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
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与投资者交流及信息披露情况,督导公
司在合规范围内,及时有效回应投资者关切,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建设。利用参加股东会等机会,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工作情况
专门会议等机会以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电
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
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
自 2025 年 8 月公司上市以来,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2 天,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九)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深入了解公司海外发展战略的落地情况,并履行作为独立董
事对公司运营进行监督与评估的职责,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与独立
董事黄磊先生共同前往公司位于越南的新工厂进行了实地考察。此
次考察旨在通过第一手信息,全面评估越南新工厂的运营现状、管
理效能及潜在风险。
在考察期间,我们与工厂的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
面对面沟通交流,详细询问了工厂自投产以来的整体运营表现。通
过交流,我们对工厂在越南的实际情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此外,
我们重点考察了工厂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团队稳定性、供应链
管理、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日常运营效率。我们与财务负责人就工厂
的财务核算体系以及税务合规性等进行了细致探讨。我们特别关注
了财务核算的合规性、准确性与及时性。
除了管理层面的沟通,我们还深入工厂生产一线,实地参观了
新工厂的主要生产线和关键制造工艺流程。通过观察实际操作,我
们直观地了解了生产设备的先进程度、工艺流程的复杂性与稳定性、
生产环境的整洁度与安全性以及一线员工的操作熟练度。
此次实地考察,对于独立董事准确评估工厂的运营风险、判断
其管理层的履职情况以及为董事会提供基于事实的决策建议有不可
替代的重要价值。我们将基于此次考察的发现,结合其他信息来源,
在后续的董事会工作中履行好独立监督职责。
(十)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同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内审专家及其他工作
人员时常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审计委
员会前,公司会议资料准备充分并能及时准确传递,保证了本人的
知情权;公司审计部积极落实审计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总体而
言,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相关工作,为本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 2025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生产经营相关,
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
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未受损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
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评估。经过审查,确认该事务所拥有
证券、期货相关的业务执业资格,具备执行审计任务的专业技能和
资质,完全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本人同意《关于
选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员的选聘工作,续聘刘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本人认为,现任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
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
情形,且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方案,并已获董事会
与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契合公司实际,有助于保障公司稳定运
营与长远发展。
(七)其他
大会计差错更正;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
案,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一如既往地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页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
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