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上年末执业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人员数量 师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公 司 ( 含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A、B 股)审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
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
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
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
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30 日,第
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后续审计计
划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1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进度、初审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重难点、
初步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进行审定数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2025 年年度报告等重点事项逐一
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及审计报告的编制情
况等的汇报,并对后续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五)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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