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11: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920946     证券简称:森萱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规定,根据三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供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结合其他相关资料,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沈小燕、任勇、曹翠萍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如下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沈小燕、任勇、曹翠萍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沈小燕、任勇、曹翠萍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在任独
立董事具备独立性。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