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9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回笼,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集团”)签署《合同权利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向信邦集团转让相关采购合同项下的合
同权利,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6,182,499.90 元。
(二)关联关系及其他说明
信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4 票同意、
联董事李罡、姜宏、余希平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4626642X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罡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3-01-02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 1716 房
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 (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 李罡持股 62.31%、姜宏持股 30.69%、余希平持股 7%
实际控制人 李罡
最新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邦集团营业
收入 401,310.60 元、净利润 3,572,174.33 元;2026 年 1-3 月份,信邦集团净资产
(二)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邦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
应的履约能力,其将通过自筹资金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公司将及时督促信
邦集团按协议约定履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在原协议项下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包括对国环(广州)生
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环广州”)和河北沐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沐洺”)享有的主权利及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合同
相对方支付货款、利息、违约金、补偿款等权利及追索权)。
基本情况:国环广州原拟实施山东省威海市建设高端生物质蒸汽供热项目。
国环广州与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以下简称“国环广州协议”),由国环广州向公
司采购设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环广州已向公司支付 17,000,000.00 元。
基于上述,公司与河北沐洺签订采购协议(以下简称“河北沐洺协议”),
由公司向河北沐洺相应采购设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河北沐洺支付
河北沐洺尚未向公司交付公司所采购设备,公司亦尚未向国环广州进一步交
付相关设备。公司已向河北沐洺支付的采购款与公司已收取国环广州的采购款差
额为 36,182,499.90 元。
本次交易中,公司将国环广州协议及河北沐洺协议项下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包括对国环广州、河北沐洺享有的主权利及全部从权利转让予信邦集团。合同权
利转让完成后,在国环广州协议及河北沐洺协议项下公司的任何义务、责任均由
信邦集团实际履行及承担。如由公司先行履行或承担了前述义务、责任,则信邦
集团应当足额补偿公司由此产生的支出、或金钱损失,以确保公司不再因原协议
而实际产生支出或金钱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的转让价款确定为 36,182,499.90 元人民
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受让方):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价款
作为受让本协议项下目标权利的对价,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 36,182,499.90 元。
(三)目标权利的转让
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全部目标权利,受让
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所持全部目标权利。
转让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目标权利的转让即生效,受让方取得目标权利。
目标权利转让生效后,转让方应以转让方名义向国环广州、河北沐洺发出目
标权利已转让给受让方的通知,并努力促使国环广州、河北沐洺向受让方提供回
执。
受让方确认:其明知原协议项下乙方享有的债权存在无法获得偿还的风险,
目标权利转让生效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撤销、解除、终止本协议项下
的权利转让。
(四)支付期限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转让方支付
全部目标权利转让价款。
(五)目标权利的享有及原协议项下的义务、责任
自本目标权利转让生效之日起,目标权利及其产生的任何收益均归受让方所
有,转让方不再享有原协议项下的任何经济利益。
自本目标权利转让生效之日起,在原协议项下转让方的任何义务、责任均由
受让方实际履行及承担。如由转让方先行履行或承担了前述义务、责任,则受让
方应当足额补偿转让方由此产生的支出、或金钱损失,以确保转让方不再因原协
议而实际产生支出或金钱损失。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目标权利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常关联交易金 披露索引
额
信邦集团 房屋租赁 45.00 《关于签署租赁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李罡 房屋租赁 100.00
(2024-003)、《关
接受关联人提供
余希平 房屋租赁 5.00 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
的房屋租赁
李昱 房屋租赁 20.00 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75)
小计 170.00
八、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签署等事宜。
九、备案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拟签署的《合同权利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