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
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
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