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
司(含 A、B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
业,建筑业,综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
已完结(天健
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
华仪电气、 需在5%的范
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年3月6日 围内与华仪电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气承担连带责
天健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任,天健已按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期履行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
不利影响。
(四)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熹,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叶贤斌,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书华,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
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
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
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等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参与本公司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
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
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审计计划,执行了恰当、必要且充分的审
计程序,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限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会员会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
部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等事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审议,审计委
员会拟同意以上事项的议案,提请董事会决议。
(二)2026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预审情况等,审计委员会就关键
审计事项、资产减值计提等事宜给予重点提议和关注。
(三)2026年3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5年度审计结果,包括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审计
意见等,审计委员会就关键审计事项、资产减值评估及计提等事宜给予重点关注、
提问、建议。
(四)2026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度报
告、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年报及内部控制
审计过程中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计划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完整、及
时。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