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829,634 股股份予以注
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同时修订《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相关情况
(一)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500 万
元(均包含本数)。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4,311,434 股,成交总金额为 6,008.9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股份后拟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
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2,518,200 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4.3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
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
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后拟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计划在 36 个月期限届满前,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共计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94,963,575 股变更为 288,133,941 股。公司
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增减变动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本 294,963,575 100.00 -6,829,634 288,133,941 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94,963,575 股变更为 288,133,941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94,963,575 元变更为 288,133,941 元。公司将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通股 294,963,575 股。 通股 288,133,941 股。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
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回购
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六、授权事项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
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该部分股份的注
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