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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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2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公司通过对经营风险的分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
面、重要、有效、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等原则,建立了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治理、机构设置、权责分配、货币
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人力资源政策
等,在项目实施、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
重大方面已建立了相应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保证了公司经营方针、策略和管理制
度、措施的贯彻执行。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包括所有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单位;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
分子公司、事业部、SPV 公司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
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管理、
资金活动、项目实施、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
系统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控制、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及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内部监督等主要业务流程
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
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
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分别按其职责
行使表决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
决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建立了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提高董
事会运作效率。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
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的职责和程序,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提交股
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
督。通过严格执行以上制度,切实保证股东对公司实行联合控制的最高权力,确
保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的正常发挥,保证董事会行使对公司重大事件决策及业务
的管理权,明确管理层在执行董事会下达任务时的责权,达到公司业务活动能够
在严格的授权和管理下进行的目的。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
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
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指导和协调内部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审计委员
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
日常运行。
  公司根据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职权、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董
事会的授权以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等做了完整的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妥善保
存。
  公司已建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
  为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明确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定位与工作要求。审计部在董事会及审计
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审计
部独立于公司其他机构与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履
行职责,有效保障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专职内部审计
人员。审计部通过综合审计或专项审计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
性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对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财务状况
等进行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经营管理中的潜在风险与管理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审
计建议与整改意见,并上报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公司发展战略相关工作,对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开展研究并提出专业建议。公司将战略发展
规划与年度经营目标、年度工作重点及年度预算有机衔接,在遵守《公司章程》
及相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可持续经营。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现状及未来需求预测,合理确定人力资源
发展目标,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与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引进、开发、使用、
培养、考核、激励及退出等全流程管理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建立了系统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对员工录
用、培训教育、薪酬福利、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等事项做出明确规范,并构建了
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公司始终将职业道德素养与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聘员工的
重要标准,持续加强员工培训与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养。
  公司原材料等采购业务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
《采购控制程序制度》等内控体系,对采购与付款全流程进行规范管控,相关制
度覆盖供应商准入与评价、询价比价、采购合同拟订与评审、物资验收、款项支
付及账务核对等关键环节,明确各岗位职责与审批权限,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
互分离、相互制约。
  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阳光协议》,对采购人员及合作供应商均作出廉洁从业
约束,明确约定对违反协议相关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情
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公司持续强化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
定期对合作供应商开展考核与实地考察,建立健全供应商竞争与奖惩机制,督促
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交付效率、服务水平及价格竞争力等方面持续优化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工作严格按照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申请清晰列明采
购类别、质量要求、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及执行标准等关键信息,请购相关记录
真实完整;采购流程各环节分级审批执行到位,物资验收程序规范完备,发票及
时催收并移交财务部门入账,付款流程合规合理,未发现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已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使用审批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不相容
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及工作岗位,明确货币
资金管理各环节的职责权限与岗位分离要求;严格执行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
票据管理及印鉴管理等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司货币资金安全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及使用授权审批制度,在资金使用申
请、分级审批、资金保管等各环节均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公司及各重要子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固定资产管
理制度》《自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系列规范,对核心资产实施全流程规范化
管理。在资产的采购或获取、保存、使用与价值核算等环节明确了各自职责权限
和岗位分离要求,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以合理保证资产核算
的准确性及保管和使用的有效性。
  在资产申购环节,资产使用部门须结合业务发展实际提出购置申请,严格履
行内部审批流程,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在资产盘点环节,公司构建健全
的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点机制,对盘点范围、组织人员、票据规范、准备工作、实
施流程、盘点表编制、复盘核查及后续处置等全要素作出系统规定,确保账实相
符;在资产处置环节,公司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对闲置、低效或报废资产,严
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开展处置工作。
  公司已制定完善的销售与收款相关管理制度,对营销计划制定、营销费用管
控、投标管理、销售合同签订、款项收取、客户服务等全流程作出明确规范,有
效保障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合规性。同时,公司建立健全客户档
案管理体系,精准留存客户相关信息,并搭建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客
户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的客户合作关系。
  公司已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规范并严格执行,对工程项目
立项、设计规划、招标采购、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全流程控制流程,均严格落
实到位、贯彻执行。通过规范的流程管控,确保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严格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保障项目管理体系高效有序运行,有效把控工程进度、
控制工程造价,助力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发展,推动公司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营,公司
依据自身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各分子公司结合当前发展阶段实际情况,制定《子
公司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分子公司内部运作机制、明确管理要求。同时,明
确各子公司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须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备,并定期提交财
务报告,确保公司及时掌握子公司运营动态。此外,公司强化对控股子公司人员
的考核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责任状管理及质量管理负
责体系,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实施奖惩;在充分赋予子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
加强日常监督管控,有效提升了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增强了企业抗风险能力,保
障公司整体战略落地。
  公司全面推行办公自动化建设,运用信息技术搭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
通过 OA 办公平台的全面实施,有效减少并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障内部控制制
度落地执行到位。同时,公司建立并健全工程信息系统、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财
务信息系统等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确保各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与
完整性。
  公司强化信息系统全流程管控,重点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
与输出、文件存储与保管等关键环节的控制,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
配备专门的网络管理及系统维护人员,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故障排查及安
全防护,为公司经营管理高效开展提供坚实的信息技术支撑。
  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对外投资全流程实施作出详细
规范,明确要求公司在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前,须开展全面、有效的可行性论证,
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潜在投资风险、预期投资回报等核心事项进行充分评估,
并对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办法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及
总裁办公会的对外投资审批权限,严格规范投资决策流程,保障投资决策的科学
性、合规性与审慎性,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划分了股东会、董事会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
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切实防范和控制担保
风险。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担保对象、审批权
限、决策程序及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详细规定,明确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相应审议程序,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确保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行为约束等方式,加强对关联
交易的全流程管控。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关联交易的处理原则、关联方及关联交
易的界定标准、关联交易的具体控制流程与管理措施等,确保公司与各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定价公允、决策合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对信息披露机构和人
员、信息披露文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案
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该制度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具体规定了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的情况与流程,明确
了公司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细化了保密责任与追究办法,切实保障投资者
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合规有序开展。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与联系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统筹投资者沟通工作,
负责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回应投资者咨询等相关事宜。同时,公司设立专门的
投资者咨询电话、互动易网络咨询平台及电子邮箱等多元化沟通渠道,投资者可
通过咨询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电子邮箱等多种途径,向公司咨
询、了解其关心的相关事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均会积极、耐心地回复解答投资
者疑问,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要求,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公司依据自身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相关规定,由审计部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
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部独立行使审计监察权,不受其他
部门或个人干涉,配备内审工作人员,定期及不定期对各部门、分子公司开展财
务、内控、专项等审计工作,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并及时上报审计委员会,保障公
司经营规范及内控制度有效贯彻。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缺陷影响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3%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
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为一般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     小于人民币 500 万元
         重要缺陷     人民币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人民币 1000 万元
         重大缺陷     人民币 1000 万元及以上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公司声誉       安全             运营               环境
                                                 对环境造成中等影响,需要
        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   严重影响(特   减慢营业运作,受到法规惩
                                                 (特定时间)才能恢复,出
一般缺陷    传,对公司声誉造成   定数目)职工   罚,在时间、人力或成本方
                                                 现个别投诉事件,需要执行
        (特定程度)的损害   或公民健康    面超出预算
                                                 一定程度的补救措施
                             无法达到部分营运目标或关        造成主要环境损害,需要相
        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
                    导致一位职工   键业绩指标,受到监管者的        当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大规
重要缺陷    流传,对企业声誉造
                    或公民死亡    限制,在时间、人力或成本        模公众投诉,应执行重大的
        成重大损害
                             方面大幅超出预算            补救措施
        负面消息流传世界各
                             无法达到所有营运目标或关
        地,政府或监管机构                                无 法弥 补的 灾难 性环 境损
                    引致多位职工   键业务指标,违规操作使业
重大缺陷    进行调查,引起公众                                害,激起公众的愤怒,潜在
                    或公民死亡    务受到中止,在时间、人力
        关注,对企业声誉造                                大规模的公众法律投诉
                             或成本方面严重超出预算
        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七、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公
       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八、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
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并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
门的规范性要求。《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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