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
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2026年度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
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相挂钩,
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并预留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支付;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中长期激励等补充薪酬形式。
四、其他说明
发放。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
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
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