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
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
酬、津贴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津贴标准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标准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津贴按月度发放。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标准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津贴按月度发放。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
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薪酬
体系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原则上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与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
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相挂钩,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并预留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公司
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中长期激励等补充薪酬形式。
四、其他说明
计算并予以发放。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津贴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