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是我国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
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综合实力连续位列全国内资所前茅,全球前二十
强。
天健拥有包括 A 股、B 股、H 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国企、外商投资企业
等在内的固定客户 7,000 余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户 762 家,占全国市场份额的
家、已发行家数 254 家以及在会数量三项指标均蝉联第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华仪电
投 2024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气、东海
资 年 3 月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电气承担连带责
证券、天
者 6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任,天健已按期履
健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及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
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
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后沟通会议,审阅了天健的审计总结和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不存在尚未解决的重大分歧,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存在重大
风险事项,公司关联交易及其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已恰当
披露。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
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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