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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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
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现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及项目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
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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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
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二)2025 年度审计主要人员及其独立性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开始在本所执
姓名 人员角色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业时间
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彭远卓 项目合伙人 2009 年 2009 年 2009 年 12 月 2023 年 7
诸旦祺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1 月 2023 年 2
陈艳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8 年 2008 年 2012 年 11 月 2025 年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
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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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处分的情况。
二、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
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及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等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团队的签字会计
师、质控负责人等成员通过线上会议方式进行了沟通,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重要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具体询问了收入与
费用、长期资产、存货管理等具体审计项目。
(三)2026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发
出的《关于佩蒂股份 2025 年度审计的独立董事沟通函》,就需要披露的关联方及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承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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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关系,有利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审计机构履行各自的职责。
(四)2026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阅了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其他鉴证报告、专项报告等。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五、本报告的审议程序
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
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并同
意将报告公开披露。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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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