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 巨化股份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0: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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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董事会逐项对照独立性规定,深入核查了公司独立董事张子学、刘力、鲁桂华、
王玉涛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
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
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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