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6-18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
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宗申动力”)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
源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收购东莞锂智慧的基本情况
拟现金收购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公司以
股权,同日,公司与交易方签署《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
资协议》(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2023 年 7 月,公司将东莞锂智
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7 月 11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
的《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关于拟现金
收购股权暨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8)。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期间为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承诺,东莞锂智慧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指经过公司聘请且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4,500 万元、5,500 万元。
(二)补偿安排
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承诺,如利润承诺期间内,东莞锂智慧任一年度实际实
现的净利润数加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数的利润数(如有)低于该年度承诺利润数
额,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按如下方式对宗申动力进行补偿:
(1)如东莞锂智慧在利润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加上
之前年度超过承诺的利润数(如有)未能达到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但不低于该
年度承诺利润数额的 80%(含),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
式补偿给宗申动力。
(2)如东莞锂智慧在利润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加
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的利润数(如有)未能达到该年度的承诺利润数额的 80%,
但不低于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的 65%(含),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就差额部
分以两倍现金补偿给宗申动力。
(3)如东莞锂智慧在利润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加
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的利润数(如有)未能达到该年度的承诺利润数额的 65%,
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按如下计算方式对宗申动力进行现金补偿:
应补偿金额=[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该年度实现净利润数额+之前年度超过
承诺数的利润数)]÷利润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特别说明,上述东莞锂智慧“之前年度超出承诺数的利润数”是指之前年度
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出之前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时的差额部分。
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如根据上述承诺应当作出业绩补偿的,则应在会计师事
务所就东莞锂智慧当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且宗申动力当年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宗申动力支付完毕。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原因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东莞锂智慧 2023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2,390.61 万元,完成当年度业绩承诺的 68.30%,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以现
金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2,218.77 万元;东莞锂智慧 2024 年度经审计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17.83 万元,完成本年度业绩承
诺的 104.84%,超出承诺金额,东莞锂智慧当期无需进行补偿。具体详见公司在
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
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显示,东莞锂智慧 2025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08.88 万元,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
的 96.53%。
(二)未实现业绩承诺的原因
未能完成承诺目标。主要原因:为规避关税风险,东莞锂智慧优化供应链并筹建
越南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处于筹建及试产阶段,导致管理费用与运营成本显著上
升;同时储能产品出口退税率下调,产品成本优势短期承压,且成本向下游传导
存在一定滞后性,压缩了毛利空间。
四、业绩补偿方案
东莞锂智慧在 2025 年度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5,308.88 万元,未能达到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 5,500 万元,差额为
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加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的利润数(如有)未
能达到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但不低于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的 80%(含)即 4,400
万元,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业绩补偿情况如下。
承诺净利润 实际净利润(扣非) 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期 完成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 13,500 12,417.32 91.98% 2,409.89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按照《关于东莞
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约定测算,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
锂智慧未能完成 2025 年度业绩承诺,相关补偿义务应严格按照《股权转让及增资
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该业绩补偿方案符合上述协议约定,合
理公允,审批程序合规,充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及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60%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