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建
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拟提交
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议案》《关于对兵
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的内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
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
回报方案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预案符合公司的财
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2025 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
况的议案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公司)的相关业务均
在公司与其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及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相关业务事项遵循公平、
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助于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存放于兵装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
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四、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兵装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
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关键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程
序有效,关键风险点管控有力,相关风险指标均在安全范围内,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兵装财务公司严格遵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内部管理健全,
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未
发现兵装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兵装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兵装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旭东、宋宗宇、李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