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020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楼。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
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 139 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419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18,149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9,035 万元);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共 47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 7,171.70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 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10 名,未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6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4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伦刚先生,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2 份。
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伦刚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伦刚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20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两项合计 280 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收费根据
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主要基于专业服
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与审查,认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在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坚持客观、
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认真开展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其工作态度和质量均得到公司管
理层和相关人员的认可,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
工作表示认可,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