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三棵树涂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
行职责,有效发挥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于增彪先生、独立董事高剑虹先
生以及董事林丽忠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于增
彪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员会由独立董事于增彪先生、独立董事高剑虹先生以及董事裴明华先生 3 名成
员组成,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于增彪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委员的任职符合相关规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要内容为: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审部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内审部 2025 年度工作计划》,还听取了《2024 年
下半年度内审部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要内容为:审议并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审部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还听
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主要内容为:审议并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审部 2025 年半年度
工作报告》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还听取了《2025 年上半年度内审部
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主要内容为:审议并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审部 2025 年第三季度工
作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选聘外部审计机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选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审核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费用及聘用条款,确认支付金额与公司与其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金额一致,
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继续聘任的建议。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个阶段,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外部审计机构和确定
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策略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
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
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
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有利于保证审计质量和提高审计效率。同意聘请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审部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还听取了《2024 年下半年度内审部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2025 年上半年度内审部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经过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
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
计的合理性、执行有效性开展全面评估,并对内部控制工作优化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提
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能有效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同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均能依法合规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均真实、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情形。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使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
提高了工作效率,在预定时间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
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取消监事会后,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项职权的履行情
况等相关方面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
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做到了忠实、勤勉,无
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了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了公司建立有
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并确保了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交流,努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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