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杭州凯尔达焊
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规定,2025 年度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管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的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江乾坤先生、倪仲夫先生及董事王
仕凯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江乾坤先
生担任。
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确认江乾坤先生、倪仲夫先生、王仕凯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江乾坤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
计专业人士。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 决议结果
议案》;
经过充分
一次审计 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 3.审议《关于 2024 年报审计计划的议案》;
所有议案。
案》。
经过充分
二次审计
委员会
所有议案。
计机构的议案》;
易的议案》;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过充分
三次审计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 9.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所有议案。
案》;
的议案》;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案》;
议案》。
案》;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过充分
四次审计
委员会
报告的议案》;
议案》。
经过充分
五次审计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月 27 日 一致通过
委员会 3.审议《关于 2025 年第 3 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
所有议案。
议案》。
月5日 六次审计 案》; 沟通讨论,
委员会 2.审议《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 一致通过
易的议案》; 所有议案。
货物的事项》;
项》;
商品、提供劳务的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
管理层积极沟通,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的汇报,并
就年度审计的工作内容、审计计划及各自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形成一
致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年度审计
工作中,能够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
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项定期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财
务报告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与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与公司审计部始
终保持沟通,认真审阅了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重点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
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认真执行内部审计工作。2025
年度,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有效执行了各项法人治理制度和内部
控制制度。报告期内,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顺
利开展审计工作,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关联交易、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解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正常生产经
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委员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规定,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有效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持续强化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计工
作的监督,严格审阅财务报告程序,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推动公
司内控体系不断优化,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稳健经
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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