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1 证券简称:明月镜片 公告编号:2026-005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
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3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起诉(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
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金亚科技、周旭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
辉、立信
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
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
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
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2016 1,096 万元
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
立信等 年报
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
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
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
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
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苗颂 2013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琼 2010 年 2016 年 2011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殷华 2000 年 2009 年 2011 年 2023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苗颂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琼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殷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30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
用为 11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具体工
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或减
少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费用的 20%。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良好,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
的质量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全票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