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17 人
注册会计师 68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员数量 312 人
师
业务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
客户家数 20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市公司(含 A、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B 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况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9 月 1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变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永创智能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历年对公司的年报、内控审计
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2025 年 8 月 15 日,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汇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召开 2025 年度报
告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 2025 年
度报告审计工作第二次沟通会,听取会计师对公司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执行
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汇报关键审计事项及最终审计结论。
(四)年报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质量管理体系、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独立性、财务概况、重要事项、关键审计事项、
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
告及年报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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