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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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3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2026 年 4 月 14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
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
额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5年6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元/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159,985,268.2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6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5%,最高成交价为53.5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299,809,108.84元(不含交易费用),该
次回购尚未完成。
  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2,986,69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7%。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的股份数量为4,213,000股,来
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773,694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4273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25.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
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2,925.00万份。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
终缴款的查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为108,906,050.00份(含部分预留部分),
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过户涉及的预留份额已经本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分配方案。
  本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
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332C000100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213,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21日以非交易过
户的方式全部过户至“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
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64%,过户价格为25.85元/股。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锁定
期为12个月,若首次授予部分或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分批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则每
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均自公司公告该批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分别计算,每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标的股票数量以该批次过户的标的股票总数为基数进
行计算。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的近亲属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同
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近亲属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
且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述人员保持独立性,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公
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
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
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
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
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
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
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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