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17 人;注册会计师 688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2 人。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5 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计客户家数 2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公司内部履行了必要的选聘程序,审计委员会
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
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监管部门要求
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尽职尽责,按照独立审
计的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
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
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
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
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
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
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
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
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
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
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
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
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
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
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委派质量控制部
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
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
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
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
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
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管理的监控,
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
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查。对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
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量
考核,并视监控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
并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整改。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
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