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注册
会计师中,9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
案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对其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 2025 年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
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
通,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
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外部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
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遵循了
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是合
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天健所关于公
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
决问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在取得天健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阅,认为天健所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经监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
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对重大风险领域保持职业怀疑,审计证据充
分性符合要求。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特此报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