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双才先生、宋学宝先生、
何海明先生、张学军先生、兰霞女士、柴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双才先生、宋学宝先生、何海明先生、张学
军先生、兰霞女士、柴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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