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23: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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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6-018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9,457,17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9,700,250 股,2023 年员
                          — 1 —
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2,010,000 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权利,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
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07,746,928
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69 人,代表股份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 公 司 5 %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 共 265 人 , 代 表 股 份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58 人,代表股份 22,726,20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16%。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汉坤律师事
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235,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反对 8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91%;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5,650,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95%;反对 80,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3%;弃权 10,800 股(其中,
                          — 2 —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3%。
                        。
   表决结果:同意 421,234,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2%;反对 8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93%;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5,649,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5%;反对 8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2%;弃权 10,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3%。
                       。
   表决结果:同意 421,235,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反对 8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91%;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5,650,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95%;反对 80,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3%;弃权 10,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3%。
                       。
   表决结果:同意 421,227,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65%;反对 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1%;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5,642,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 3 —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3%;反对 84,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弃权 14,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90%。
   表决结果:同意 75,580,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6%;反对 9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弃权 69,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5,580,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6%;反对 92,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弃权 69,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15%。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345,584,852 股。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表决结果:同意 421,233,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0%;反对 8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92%;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5,649,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3%;反对 81,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1%;弃权 11,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56%。
                    — 4 —
   表决结果:同意 421,201,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02%;反对 9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17%;弃权 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5,616,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2%;反对 91,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5%;弃权 34,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53%。
                                   。
   表决结果:同意 421,235,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4%;反对 8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92%;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5,651,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0%;反对 81,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1%;弃权 9,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9%。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现任独立董事孟红女士、姚春德先生、
姜爱丽女士向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做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桂琳、崔小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
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5 —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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