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资料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6-04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6 年 4 月 22 日 9:15-9:25 , 9:30-11:30 ,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管理中心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
育中心东侧路甲 518 号 A 座)。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立峰先生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523 名,代表股份 365,443,971 股,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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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823%。(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扣除本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股份数,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4 名,代表股份 359,012,25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2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9 名,代表股份 6,431,7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60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含代理人)521 名,代表股份 6,435,01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04%。
(5)本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6)本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达代炎律师、熊林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
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非累积投票提案
投票表决情况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结果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告 中小投资者 5,919,413 91.9876% 366,300 5.6923% 149,300 2.3201%
摘要 中小投资者 5,898,063 91.6558% 367,150 5.7055% 169,800 2.6387%
方案 中小投资者 5,588,463 86.8446% 714,350 11.1010% 132,200 2.0544%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 整体 364,598,671 99.7687% 677,100 0.1853% 168,200 0.0460%
事规则》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5,589,713 86.8641% 677,100 10.5221% 168,200 2.6138%
关于废止《关联交易 整体 364,560,021 99.7581% 712,050 0.1948% 171,900 0.0470%
中小投资者 5,551,063 86.2634% 712,050 11.0652% 171,900 2.6713%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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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董事、高 整体 364,382,921 99.7097% 874,950 0.2394% 186,100 0.0509%
中小投资者 5,373,963 83.5113% 874,950 13.5967% 186,100 2.8920%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董事 2026 年度 整体 211,076,950 99.4869% 888,250 0.4187% 200,400 0.0945%
薪酬方案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5,346,363 83.0824% 888,250 13.8034% 200,400 3.1142%
(1)议案 4 为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说明: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7 涉及公司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
东委托进行投票。李振国持有公司股份 153,278,371 股,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
理,从而构成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 212,165,600 股,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6,435,013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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