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8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 1988 号恒元广场 A 座 4 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暂定)
四、会议审议事项
听取《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流程
(一)会议开始
(二)宣读议案
(三)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四)会议决议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会议须知,
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
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
和发言;未能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投票,可以参加网络投
票。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
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
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
当先以书面方式向会议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
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
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
票表决。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
下:
该等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于会议现场参加投票。
签名。
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持人
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
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
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部联系。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位董事勤勉
尽职。现根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公
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附件 1:《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
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全面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国内市场的强大韧性,经济顶压前行。本报告期,公司业
绩亏损的主要原因集中于光伏业务板块,多晶硅行业虽在政策与市场协同作用
下逐步修复,但仍面临短期需求不足、库存较高等挑战。在此背景下,公司光
伏业务受多晶硅产线停产以及光伏组件产线产能利用率偏低等因素叠加影响,
产生了较大的停工损失与运营亏损。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管理层在董事会的
领导下,根据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总体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
有序开展,不断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依托产业链协同优势,通过精细化管理与技术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巩固双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硅业务稳步推进,通过深度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推进技术创新与精准排产,在保障日均产量稳定的基础上持续降本增效,优化
生产流程、提升设备能效以降低电耗,加强矿石管理以减少单耗,目前大部分
炉台单吨工业硅直接冶炼电耗已降至万度以下,实现了产能释放与能耗控制的
动态平衡。有机硅业务深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技术升级与质量优化:技改
端重点推动嘉兴与鄯善基地流化床改造以提升产出效率;生产端聚焦二甲得率
提升与精馏蒸汽单耗降低,夯实成本优势;质量端通过强化过程管控、完善标
准体系,系统降低不合格品数量及质量损失;设备端依托管理系统与智能算法
深化预测性维护及动态排产,提升运行稳定性。在保障现有产能的基础上,公
司加速布局新产品,通过提升技术附加值开辟差异化竞争新赛道,形成降本增
效与价值创造的良性循环。
(二)强化研发双核驱动,深耕硅基技术壁垒,加速高端产品矩阵布局,
构筑新材料产业竞争优势
公司加速提升研发中心能级,汇聚顶尖人才与资源,聚焦智能制造与技术
创新,深耕硅基新材料前沿领域。通过构建开放创新生态,深化产学研用协
同,持续夯实核心技术底座,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科技动能,构筑面向未来
的产业竞争优势。
有机硅技术领域,公司根据研发计划平稳有序推进,一方面,秉持绿色可
持续发展理念,开展新工艺开发与配方优化,通过提质降耗确保产品品质提
升;另一方面,持续投入基础研发,深化上中下游有机硅催化体系研究,延伸
产业链以拓展新的应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在有机硅领域取得关键研发突
破:成功实现氨基硅油及有机硅乳液的产业化,产品品质达国际领先水平;酸
性树脂法制备乙烯基硅油及酸性白土重用技术取得进展,有效简化工艺、减少
固废;乙烯基生胶及乙烯基硅油反应条件优化及工艺创新成效显著,显著实现
节能降耗,为公司提升产品竞争力和绿色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
公司其他在研项目包括 0 度人体硅胶、医疗用途混炼胶及液体硅橡胶、电子级
有机硅凝胶等系列产品。这些都为公司未来在硅基新材料赛道上进一步巩固龙
头地位构建强大的技术护城河。
碳化硅技术领域,公司已完整掌握了碳化硅材料的原料合成、晶体生长、
衬底加工以及晶片外延等全产业链核心工艺技术,突破了关键材料(多孔石
墨、涂层材料)的技术壁垒,公司碳化硅产品在关键技术指标方面已追赶上国
际龙头企业水平。6/8 英寸碳化硅衬底已全面量产,良率和质量均处于行业前
列,12 英寸碳化硅衬底研发顺利,已推进送样,光学用 8/12 英寸衬底研发也取
得突破;公司在高端碳化硅粉料领域持续深耕,高纯导电型和高纯半绝缘型粉
料成为市场标杆产品,高纯陶瓷粉料和热喷涂粉料成功研发。
(三)夯实资源保障根基,深化数智融合赋能
公司视能源资源保障为产业发展的根基,在新一轮产业升级中,战略性资
源成为核心驱动力。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自有优质石英砂矿产,通过优化资源
调配工艺、降低矿石单耗,持续提升自产自用比例,切实增强产品核心品质并
压缩生产成本。同时,依托全链条协同优势,建立内部原料优先配置机制,深
化各业务板块的供需联动,在保障供应稳定性的同时强化成本控制,形成资源
高效利用与产业协同发展的双向赋能格局。
公司践行“两化融合”战略,深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构建数字化车
间、智能工厂及数智中台体系,推动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具体而言,通过持续
的工艺改进,如采用高效反应器、精馏装置节能改造等,显著降低生产能耗;
依托 APC、智能算法等先进控制优化平台,大幅提升生产的自控率和平稳率,
有效降低能耗并提高产品质量一致性;借助自主研发的设备管理平台,实时监
控设备状态并实现预测性维护,有效减少非计划停车时间,提升装置负荷率;
通过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感知生产运营数据,支持科学决策与排产优
化,从而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
(四)深化绿色低碳实践,多渠道助力文化价值传播
公司坚定践行国家“双碳”战略,以绿色低碳为转型导向,深度融入“绿
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链间协同降碳与资源循环。通过革新工
艺流程、提升能效水平、重构用能结构,构建全生命周期的低碳运营体系,将
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于公司治理与生产运营各环节。同时,公司围绕“科技、
绿色、活力”的产业特质,不断拓展绿色文化的价值边界,依托多元化的主题
传播强化品牌影响力与公众认知。凭借系统化的内容运营与精准触达,官方账
号关注度与独立访客数持续提升,进一步夯实企业在绿色发展进程中的社会认
同与文化引领力。
以“聚焦主业、固本强核、优化配置”为核心策略,依托全产业链协同与精细
化管理,持续夯实工业硅、有机硅等核心业务的成本优势与运营效率。未来,
公司也会根据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变化,持续优化光伏板块资产与业务结构,
积极响应行业自律倡议,推动产业链告别低价无序竞争,迈向高质量发展。公
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动态优化生产经营安排,并持续推进高附加值产
品的研发与产业化,着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经营性现金流
为正,为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2025 年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层之间按各自的议事规则及工作
制度所赋予的职责,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会
式表决,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进行,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证了中小股东享有平等
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书,进一步保障了会议的合法有效性。股东会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计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 2025 年 2 月 27 日 目的议案》
大会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告>的议案》
告>的议案》
的议案》
股东大会 的议案》
议案》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薪酬方案的议案》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
务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的议案》
案》
案》
案》
次临时股东
日 案》
大会
案》
度>的议案》
案》
案》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次临时股东
日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会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 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
到“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三)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
会,委员均由董事担任。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以
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
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
重要作用。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计的议案》
办法>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的议案》
东大会的议案》
告>的议案》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告>的议案》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议案》
(ESG 报告)>的议案》
案》
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告》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
的议案》
务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备的议案》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要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
议案》
案》
案》
案》
案》
案》
度>的议案》
案》
案》
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案》
议案》
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制度>的议案》
度>的议案》
制度>的议案》
的议案》
理制度>的议案》
度>的议案》
的议案》
办法>的议案》
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第九次会议 日 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第十次会议 日
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的议案》
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2、《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
第十一次会议 日 集人的议案》
案》
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2 月 11 日
的议案》
四次会议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4 月 22 日 议案》
五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案》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告》
备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8 月 26 日
六次会议
准备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日 案》
七次会议
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第四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 2025 年 4 月 22 日
二次会议
第四届薪酬与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考核委员会第 案》
日
三次会议 2、《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第四届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员会第一次会 (ESG 报告)>的议案》
议
(四)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了企业绩效评价考核办法,使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相
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于 2025 年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五)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客户、供应商、
员工等相关利益者的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六)关于内部控制
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
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自我评价,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
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负责接待股东来访及咨询;公司
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及
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不断完善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召开投资者交流会议、E 互动交流、接待股东来
访、回答股东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八)关于内幕信息管理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与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
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6 年工作计划
的战略方针,按照“激发新质生产力、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深刻总
结市场波动经验,动态优化业务结构。公司将适度收缩光伏业务投入,更加聚
焦硅基主业,提质优化上游生产管理,横向发展有机硅副产品综合利用,持续
投入前沿技术研发,以技术进步推进产业升级,实现硅基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
效整合。2026 年公司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聚焦主业稳健运营,深化降本增效策略。保障工业硅、有机硅核心基
地稳定运行,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坚持“聚焦主业、固本强核、优化配置”,
通过深入调研市场,依托规模优势和产业链优势,深入推进生产基地的技改与
节能项目,持续降低生产电耗与物料单耗,进一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公司将
集中人才、资源、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向核心主业,根据市场行情适当收缩对光
伏业务板块的投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保证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二是强化资源能源根基,构建双向赋能格局。依托自有优质石英砂矿产,
强化存量资源评估,优化资源调配工艺、降低矿石单耗,持续提升自产自用比
例。依托全产业链协同优势,建立内部原料优先配置机制,在保障供应稳定性
的同时压缩生产成本。同时,通过构建精细化能源管控体系,探索“源网荷储”
一体化用能优化模式,夯实能源保障根基,打造“资源开发与产业运行”双向
赋能的良性生态。
三是驱动研发双核创新,加速高端产品矩阵布局。全面贯彻“创新驱动”
战略,聚焦硅基新材料技术壁垒。在有机硅领域,加速氨基硅油及有机硅乳液
等高端产品的市场推广,拓展 0 度人体硅胶、医疗用途液体硅橡胶等新兴领域
应用;在碳化硅领域,持续攻克高纯半绝缘粉料技术难题,在此基础上成功开
发 8-12 英寸的高透明光学用衬底,加速 8 英寸导电型衬底量产进程及 12 英寸导
电型衬底研发送样。建立“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全链条机制,为公
司巩固龙头地位构建强大的技术护城河。
四是推进组织变革与人才梯队建设。持续推进企业管理和组织变革,根据
战略与市场变化优化组织架构,打造灵活高效的组织运营机制。深化 3P 项目实
施,完善三级绩效管理体系。通过校企合作与外部引进,加大高端技术及管理
人才的培养力度,构建与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的人才梯队,实现人才的战
略储备。
五是深化数智融合赋能,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加码“两化融合”战略,依
托自主研发的设备管理系统与智能算法,深化预测性维护及动态排产,减少非
计划停车时间。通过 APC 先进过程控制系统提升生产自控率,利用生产信息化
管理平台全面感知运营数据,支持科学决策,不断提高生产要素的智能互联与
价值再造,筑牢生产稳态与品控基线。
六是优化供应链管理,保障高效稳定运行。进一步优化供应商管理体系,
加强阳光、透明、绿色、健康的供应链建设。通过优化库存管理、采取多元化
运输方式等措施提高库存周转率,建立灵活的供应链响应机制。全面推行集约
化采购管理,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持续降低采购成本,深化增效成果。
七是秉持绿色低碳理念,筑牢安全环保红线。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绿色
发展”的理念,不断提升绿色能源使用比例,推动产业链间协同降碳。筑牢安
全环保红线意识,建立数字化监控平台实现风险预警智能化。通过发布年度可
持续发展报告,多渠道宣传推动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夯实企业在绿色发展进程中的社会认同与文化引领力。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53,580,469.93 元。公司于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53,580,469.93 元,合并报表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 16,614,676,420.18 元;上市公司子公司向上市公司母公司实施现
金分红 500,000,000 元。由于 2025 年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历阶段性供需结构调
整,光伏业务受多晶硅产线停产、光伏组件产线产能利用率偏低及云南项目建
设进度缓慢等因素叠加影响,因此母公司对相关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
处理,在合并层面对其计提减值进行抵消,导致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负。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夯实发展基础,努力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
盈利水平;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
三、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鉴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且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同时综合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历阶段
性供需结构调整,主要产品价格持续承压的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稳定经营和
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结合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
求,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阶段、自身发展阶段及
日常经营与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
硅业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顺利完成了 2025 年度有关财务报表审计、审核的
工作并出具了关于公司的审计报告。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上年末合伙人数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50 人
量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含 A、B 股)审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
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
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
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
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
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需在 5%的范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
华 仪电气 、 围内与华仪
投资者 东海证券、 电气承担连
日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天健 带责任,天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健已按期履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行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莲,201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邓德祥,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5 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 1
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用 400 万元。2026 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
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
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
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
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据此,同意向
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费用提请股东
会授权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
硅业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1)。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等
实际经营情况,现将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它
姓 名 职 务 税前金额(万元) 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罗立国 董事、董事长 100 否
罗燚 董事、副董事长 90 否
罗烨栋 董事、总经理 150 否
浩瀚 董事 90 是
张雅聪 董事、财务总监 80 否
职工代表董事、HRBP
严培玉 6.3758 否
经理
程颖 独立董事 8 否
邹蔓莉 独立董事 8 否
赵家生 独立董事 8 否
董事(离任)、首席信
王浩坤 48.6882 否
息官(离任)
合计 589.064 /
二、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按照公司
职务和绩效考核情况,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
定公司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年,按月发放。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
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规定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商业银行及政策性
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
保险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
民币 280 亿元整(最终以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资产并购
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保理、资产池、票据池、
商票保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等,具体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
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以合作金融机构
或融资机构平台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
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
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
硅业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 2026 年拟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子公司之间在 2026 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
信托贷款、信托计划、境内外债券及票据、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股权
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履
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委托
债权,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
式为子公司融资、诉讼或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厂库、关
税保证保险项目、为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等。
本次拟对公司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 260 亿元的对外担保额度,具体担保
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授权期限内对外担
保余额不超过 456.42 亿元(包含目前已存续的担保余额 196.42 亿元)。在 2026
年度担保总额未突破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及各子公司的
担保额度,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
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
硅业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修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非表决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附件 2:《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2: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程颖)
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
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程颖,1978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
在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 2025 年 5 月在大
洋世家(浙江)股份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在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合盛硅业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
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况
出席股东会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会次数(次) (次) (次) (次) 亲自参加会议
(次)
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
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
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
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
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或弃权票,没有对公司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
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
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委员会 式参加次 请假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审计委员 0 0
会
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新阶段新变化新要求,“常态
化”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报告期内,本人亲
自参加了 2024 年度暨 2025 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对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进行解答,有效传递公司信息及价值。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
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
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监管部门的近期监管重点。对本人提出的
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
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
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
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
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支付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人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和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盛硅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合盛
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议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
前审议通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前述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
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
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
人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进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
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八)其他
务所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
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相信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
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
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程颖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邹蔓莉)
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
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邹蔓莉,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2001 年 9 月至
今任杭州宁波经济建设促进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2011 年 4 月至今任杭州
市宁波商会秘书长;2025 年 9 月至今任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合盛硅业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
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次) (次) (次) (次)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次)
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
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
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
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
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或弃权票,没有对公司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
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
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委员会 式参加次 请假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0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 1 1 1 0 0
会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新阶段新变化新要求,“常态
化”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报告期内,本人亲
自参加了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对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有效传递公司信息及价值。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
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
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监管部门的近期监管重点。对本人提出的
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
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
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
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
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支付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人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和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盛硅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合盛
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议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
前审议通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前述相关议
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
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
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
人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进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
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八)其他
务所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
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新的一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相信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
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
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邹蔓莉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赵家生)
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
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赵家生,195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200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4 月先后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副
会长;2009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会长;2011
年 9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会长;2009 年 8 月至
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合盛硅业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
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次数(次) (次) (次) (次)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议
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
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
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
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
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或弃权票,没有对公司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
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
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委员会 式参加次 请假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 1 1 1 0 0
委员会
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新阶段新变化新要求,“常态
化”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报告期内,本人亲
自参加了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对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有
效传递公司信息及价值。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
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
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监管部门的近期监管重点。对本人提出的
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
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
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
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
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支付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人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和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盛硅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合盛
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议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
前审议通过。作为独立董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前述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议,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
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
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
人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进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
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八)其他
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
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新的一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相信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
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
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赵家生
非表决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等
实际经营情况,现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它
姓 名 职 务 税前金额(万元) 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罗烨栋 董事、总经理 150 否
张雅聪 董事、财务总监 80 否
张少特 副总经理 75.90 否
徐伟 副总经理 65.20 否
高君秋 董事会秘书 50 否
合计 421.10 /
二、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按照公司
职务和绩效考核情况,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
定公司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
要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规定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