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5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00 人,代表股份 113,336,73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00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4,009,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72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9 人,代表股份 39,327,5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479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8 人,代表股份 19,060,22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8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924,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360%;反对 3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9%;
弃权 78,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对 3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34%;
弃权 78,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2%。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920,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332%;反对 3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7%;
弃权 78,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对 3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02%;
弃权 78,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2%。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916,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292%;反对 3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9%;
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对 3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32%;
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9%。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918,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308%;反对 34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1%;
弃权 78,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对 34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43%;
弃权 78,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2%。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445,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138%;反对 8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10%;
弃权 73,8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对 8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75%;
弃权 73,8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6%。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925,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373%;反对 3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
弃权 75,7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对 3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92%;
弃权 75,7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6%。
该议案获通过。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937,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479%;反对 3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8%;
弃权 73,9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对 3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6%;
弃权 73,9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1%。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881,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984%;反对 36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5%;
弃权 91,9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对 36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55%;
弃权 91,9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5%。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878,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959%;反对 3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0%;
弃权 102,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对 3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72%;
弃权 102,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5%。
该议案获通过。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向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