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23: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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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高为人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
《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06)、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
号:2026-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将公
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汇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将公
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进行汇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为 104,318,609.9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5,615,458.0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3,320,00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
派发现金红利 26,395,2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
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
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
准。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
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为本公司出具的审
计意见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5 年度聘
请的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现公司拟续聘立信承担我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拟
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
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相应编制了《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前述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3)、
                               《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牟伟明、钱爱民、陈文化、陆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牟伟明、钱爱民、陈文化、陆刚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牟伟明)》
                     (公告编号:2026-016)、
                                    《202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爱民)》
             (公告编号:2026-01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陈文化)》
        (公告编号:2026-01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
刚)》(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常州迅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 2025 年度工作情况,相应编制了《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 2025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
估。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汇报。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
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5)、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6)、
                               《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常州迅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税前),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
挂钩的绩效考核。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牟伟明、钱爱民、陆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按照所担任的
具体职务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高为人、瞿劲、李德明、顾珂、唐毓国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
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具体如下:
  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
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
  绩效薪酬:分为月度预发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预发绩效薪酬为
按月预发的绩效薪酬(含春节前发放的绩效奖金);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
体业绩达成情况和个人核心指标完成情况扣减已预发月度绩效薪酬后,对差额
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予以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
激励、任期激励等方式,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
于 2026 年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高为人、瞿劲、李德明、顾珂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
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经营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2)、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6 年度需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为
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交
易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
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4)、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未
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由董事会组织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公司办公楼会
议室。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议《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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