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
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主营业务不
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元兴、文光伟、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