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 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
审 字 ( 2026 ) 第 00008345 号 ), 2025 年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282,863,703.06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1,986,075,548.22 元。
因公司 2025 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不为正值,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306,237,716.9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82,863,703.0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92,308,775.07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无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正值。
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
润分配或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
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在公司现金流状
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应尽量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报股东会批准。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因公司 2025 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不为正值。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批
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