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ZB10646 号 《 2025 年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公 司 2025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实现净利润 16,880,199.55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
规 定 ,公 司按 母 公司 2025 年 度 实现的 净 利润 的 10% 提取 法 定盈余 公积金
元。
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
总股本 256,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057,500 股后的
股本 254,942,5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总计派
发现金红利 4,588,965.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0,000 股,累计回购金额 878,800.00 元。现金红利和
回购金额合计为 5,467,765.0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37.53%。
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
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588,965.0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
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触及此情形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 司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 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 30%,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 2025 年度的盈利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
东而制定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
《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
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等相
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备查文件
ZB10646 号《2025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