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22: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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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一、审议程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73,674,762.55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日,经审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444,626,992.28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经营业绩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
金需求,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送
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以截至本公告
日的总股本 125,043,424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 31,260,856.00 元(含
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2.43%。本次股利分配
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发生
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260,856.00    22,507,816.32    22,507,816.3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674,762.55    53,015,388.07    45,350,453.73
研发投入(元)                    53,697,641.88    56,228,737.73    48,223,053.04
营业收入(元)                   633,399,599.13   533,286,878.20   756,999,521.7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7,346,868.11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76,276,488.64 元,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比值为 133.01%,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
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
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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