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Fasten Company Limited
股票简称:法尔胜
股票代码:000890
董 事 长:陈明军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772,205,488.18 元,母公司报表
未分配利润-897,860,959.03 元。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关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法尔胜 股票代码 00089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许方园
办公地址 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
传真 0510-86102007
电话 0510-86119890
电子信箱 xufangyuan@chinafasten.com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金属制品业务
公司金属制品业务专注于多品类、多规格钢丝及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直径
覆盖 0.5mm–12mm,广泛应用于多个工业领域。按产品用途划分,主要包括弹簧钢丝、打
包钢丝、汽车座椅骨架钢丝、软轴软管钢丝、制绳钢丝等系列,产品性能稳定、适配性强,
为下游客户提供专业化、系列化的金属线材解决方案。
(二)环保业务
公司环保业务以控股子公司广泰源为核心运营平台。广泰源是专注于高难度废水处理、
液体分离及化工浓缩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1 年 7 月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并于 2024 年 9 月顺利通过专精特新“小巨人”复评,技术实力与创新
能力获得国家级认可。公司核心业务涵盖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及渗
滤液处理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在巩固传统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销售及委托运营业务的基础上,广泰源积极推进业务
拓展与结构优化,已成功切入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大件垃圾处理 EPC 项目、煤矿高盐水处
理等新兴业务领域,相关新项目已陆续落地实施,为环保业务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本年末比上年末
增减
总资产 944,865,729.57 1,045,535,173.20 -9.63% 1,545,068,55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310,079,761.41 312,269,052.36 -0.70% 445,930,48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7,673,072.59 -105,932,594.97 36.12% 11,436,764.2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7,860,957.90 -105,935,557.30 35.94% -273,799,972.97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 -0.25 36.00% 0.0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6 -0.25 36.00% 0.03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注:1 由于公司 2025 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金额为负数,故未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8,538,910.50 59,646,093.18 76,348,593.94 105,546,163.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50,786.92 -14,284,114.08 -7,730,454.73 -44,907,716.8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128,846.16 -14,480,590.50 3,500,004.61 -44,751,525.85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
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前一个月末表决
普通股股 45,909 96,640 0 0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权恢复的优先股
东总数
股东总数 总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法尔胜泓昇集 境内非国
团有限公司 有法人
法尔胜泓昇集 境内非国
团有限公司 有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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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耀博泰邦
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
企业(有限合 有法人
伙)
境内自然
胡祖平 0.41% 1,720,500.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刘玮 0.41% 1,700,700.00 0 不适用 0
人
高盛国际-自
境外法人 0.32% 1,340,980.00 0 不适用 0
有资金
境内自然
徐爱华 0.30% 1,277,900.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刘世强 0.29% 1,200,000.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黄立 0.28% 1,153,900.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付文琦 0.24% 1,025,000.00 0 不适用 0
人
BARCLAYS
境外法人 0.20% 841,333.00 0 不适用 0
BANK PLC
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与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一致行动的说明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公司股东刘玮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700,700
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合计持有 1,700,7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
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
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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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享有的对广东
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虎门二桥分公司等到期应收账款债权本金 12,106,924.68 元转让给江
苏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
股东泓昇集团)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000 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向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出售直接持有的中国贝卡
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 1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 16,100.00 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
产出售预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
售报告书(草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
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报
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发布《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
书》,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实施完毕。
受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泓昇集团签订了《资产捐赠协议》,接
受其向本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人民币 8,500 万元,本事项不附带任何条件和义务。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包括江阴耀博泰邦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耀博泰邦”)在内的中植集团公司等 248 家企业进行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6 年 2 月 6 日,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以重庆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重庆昊海公司”)等 68 家企业与中植集团公司等 248 家企业存在高度关联性且
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单独破产清算将严重损害债权
人公平清偿利益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重庆昊海公司等 68 家企业与中植集团公司等
现耀 博泰 邦收到北京 一中 院作出的( 2024 )京 01 破申 775 号《民事 裁定书》和
(2024)京 01 破 1 号之一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裁定对中植集
团公司等 316 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担任实质
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