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6-025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
期和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3,277 股,其中(1)首次授予部分涉及 37
名激励对象合计 300,052 股,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为 29.899 元/股;(2)预留
授予部分涉及 5 名激励对象合计 73,225 股,回购价格为 17.515 元/股。回购股票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895,289,123 股的 0.0417%。
金。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和预留授予股份
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
案》。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73,27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17%。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数量和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
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认为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部分股份(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 30.6740 元/股。
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和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和预留授予股份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和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以上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的说明:
根据《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及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首次授予部分
的有关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五期
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1 日。本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件未成就的说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约定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 2021 年扣非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为基数,2025 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7.36%。
达成情况: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 487,880,651.30
元,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 408,978,229.08 元,2025 年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扣非净利润增长率未达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二)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的说明:
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及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有关
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除限
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件未成就的说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约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 2021 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扣
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7.36%。
达成情况: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 487,880,651.30
元,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 408,978,229.08 元,2025 年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扣非净利润增长率未达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相关
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股份的处理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以 2021 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7.36%),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回购注销。37 位激励对象适用此原因,涉及股份 302,677 股。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5 位激励对象
适用此原因,涉及股份 70,600 股。
综上,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42 名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73,277 股。
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1 年激励
计划》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回购数量及比例
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计 42 人,其中首次授
予 37 人,预留授予 5 人。公司拟回购注销 42 位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373,277 股,回购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895,289,123 股
的 0.0417%。
(三)回购股份种类、价格及定价依据
股票。
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规定:
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②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
①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后,应及时公告。
②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 司于 2022 年 4 月实 施 了 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 方案, 以公 司总股 本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 司于 2023 年 5 月实 施 了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 方案, 以公 司总股 本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实 施 了 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 方案, 以公 司总股 本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涉及 2025 年半年度和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公司董事
会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30.087 元/股调整为 29.899 元/
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17.703 元/股调整为 17.515 元/股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为 10,253,790.62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施。
少公司此部分对应的因回购义务所确认的负债,并相应减少库存股、股本,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
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
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895,289,123 100.00 -373,277 894,915,846 100.0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表为准。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的名单无
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37
人持有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0,052 股和预留授予中 5 人持有已获授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3,225 股,合计 373,277 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2021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
批准,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四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