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迈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瑞迈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1 号)同意注册,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9.8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91,80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考虑前期已入损益的人民币 320.7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826.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2]1-119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上市后披
露的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期
合计 73,799.76 /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情况及原因
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
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投项
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
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额度不超过 12.5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
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
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止。
(五)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
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
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
织实施和管理。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进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作为发行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三、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结构
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购买渠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尽管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保本型产品,公司仍不能排除所购买的现金管
理产品及其投资收益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现金管理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并选择低风险、高安全性的投资品种;
同时,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适度进行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含实施募
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2.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
过 1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
目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
不超过 1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婷婷 杨桐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