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艾
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力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艾力斯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2559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9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045,7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发行手续
费共计人民币 113,150,354.3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
中天验字(2020)第 103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229.11 万元,公司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49.43 万元,本年度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919.93 万元(含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人民币 30.015.96 万元、使用结项募投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人民币 3.003.02 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人民 52,000.00
万元,收到的银行利息和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 13,894.0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 4,229.11 万元。详细见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1 月 25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4,57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42,986.71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1,315.04
二、募集资金净额 193,254.9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37,867.48
本年度使用金额 10,049.43
暂时补流金额 0.00
现金管理金额 52,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2.79
其他-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003.02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3,896.87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4,229.1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艾力斯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1 月 25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启东支行
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启东支行
合计 4,229.1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
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
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5.2 亿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人民币 52,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1 月 25 日
尚未归还 利息金
委托方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归还日期 预计年化收益率
金额 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16,000.00 2024/8/12 2025/5/12 2025/5/12 - - 143.61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7,000.00 2024/8/9 2025/5/9 2025/5/9 - - 129.32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10,000.00 2024/11/11 2025/8/11 2025/8/11 - - 187.17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10,000.00 2024/11/11 2025/5/12 2025/5/12 - - 123.76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3,500.00 2024/11/15 2025/8/15 2025/8/15 - - 64.96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4,000.00 2024/12/20 2025/1/20 2025/1/20 - - 8.08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9,000.00 2024/12/20 2025/9/22 2025/9/22 - - 159.77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5,000.00 2025/1/24 2025/2/17 2025/2/17 - - 9.25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4,000.00 2025/2/24 2025/3/26 2025/3/26 - - 7.99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2,000.00 2025/4/1 2025/7/2 2025/7/2 - - 4.28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江苏艾力斯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1,500.00 2025/4/1 2025/7/2 2025/7/2 - - 3.21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10,000.00 2025/5/16 2025/11/12 2025/11/12 - - 39.45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20,000.00 2025/5/16 2026/3/2 - 20,000.00 0.80%-2.3311% -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2,000.00 2025/7/7 2026/1/7 - 2,000.00 0.80%-2.1941% -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江苏艾力斯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2,000.00 2025/7/7 2026/1/7 - 2,000.00 0.80%-2.1941% -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6,000.00 2025/8/15 2026/2/24 - 6,000.00 0.80%-2.1132% -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6,000.00 2025/8/15 2026/5/18 - 6,000.00 0.80%-2.1366% -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6,000.00 2025/9/26 2026/3/30 - 6,000.00 0.80%-1.8930% -
限公司启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性 10,000.00 2025/11/14 2026/5/18 - 10,000.00 0.80%-1.8770% -
限公司启东支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
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1 月 25 日
计划投入超 董事会审议通过 股东会审议通过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投资总额
募资金金额 日期 日期
新药研发 在建项目 106,615.87 14,471.39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
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其中暂停 EGFR 外显子 20 插入突变抑制剂项目、c-MET 抑制剂项目、非小细胞
肺癌脑转移临床研究和 IIIB 期不可手术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的后续投入,合计
减少后续投入人民币 19,623.70 万元;减少术后辅助治疗临床研究、联合 VEGFR
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投入,合计减少项目投入人民币 6,831.00 万元,以上累计调
整金额人民币 26,454.70 万元。上述调整金额以及新增投入人民币 14,471.39 万元
将用于增加针对一线治疗 III 期研究的临床项目投入、调整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
肺癌的二线治疗研发项目、增加伏美替尼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NSCLC 临床研究、
KRAS 抑制剂临床研究及新辅助临床研究等新的临床项目以及 KRAS-G12D 抑
制剂项目及 SOS1 抑制剂项目等新的非临床项目,同时调整 EGFR C797S 抑制剂
项目名称为第四代 EGFRTKI。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原人
民币 76,290.70 万元增至人民币 90,762.09 万元,新增投入人民币 14,471.39 万元
由公司超募资金进行补充投资。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进行调整,其中减少网点场地
租赁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装修费用、产品上市会议、患者教育项目投资,合计
减少投入人民币 2,693.11 万元;增加专家研讨会、学术会议和其他项目,合计增
加投入人民币 2,693.11 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药物研
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5,020.00 万元变更为投
资新项目“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新增部
分子项目,其中,暂停 RET 抑制剂项目、联合 C-MET 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和
KRAS 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合计减少项目投入人民币 23,004.00 万元。减少联
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联合 VEGFR 抑制剂临床研究、真实世界研究、
伏美替尼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NSCLC 临床研究、新辅助临床研究共计 5 个子项
目的后续投入,合计减少项目投入人民币 13,436.62 万元。增加术后辅助治疗临
床研究项目和第四代 EGFRTKI 的项目投入,合计增加项目投入人民币 6,204.60
万元。新增新药发现项目、伏美替尼罕见突变临床研究、第四代 EGFRTKI 临床
研究、KRASG12D 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合计增加项目投入人民币 46,089.80 万
元。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原人
民币 90,762.09 万元增至人民币 106,615.87 万元,新增投入人民币 15,853.78 万元
由公司原“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646.94 万元及结
项的募投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2,206.84 万元(合计人民币 15,853.78 万
元)进行补充投资。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实际情况,公
司拟将“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新药研发项目”,剩余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调整新药
研发项目子项目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上海艾力斯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资金监管规则》、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5 年度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49.4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916.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1,562.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7.03%
项目达
已变更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项目可
项目, 末投入 本年 是否
募投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进度 度实 达到
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状态日 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 现的 预计
性质 (1) (2) 金额的差额 期(具 重大变
(如 (4)= 效益 效益
(3)=(2)-(1) 体到月 化
有) (2)/(1)
份)
承诺投资项目
研发 不适 不适
新药研发项目 是 76,290.70 106,615.87 106,615.87 9,660.47 60,945.27 -45,670.60 57.16 不适用 否
项目 用 用
生产 不适 不适
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不适用 49,797.55 39,565.53 39,565.53 0.00 39,565.53 0.00 100.00 (注 1) 否
建设 用 用
运营 不适 不适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不适用 12,727.06 12,727.06 12,727.06 0.00 12,727.06 0.00 100.00 不适用 否
管理 用 用
运营 不适 不适
信息化建设项目 不适用 2,786.00 811.18 811.18 0.00 811.18 0.00 100.00 (注 2) 否
管理 用 用
生产 不适 不适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 是 8,666.94 0.00 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建设 用 用
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 生产 不适 不适
是 0.00 5,020.00 5,020.00 388.96 3,851.91 -1,168.09 76.73 (注 3) 否
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 建设 用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0,268.25 164,739.64 164,739.64 10,049.43 117,900.95 -46,838.6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 不适
超募资金 不适用 42,986.71 不适用 不适用 0.00 30,015.9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用
不适 不适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2,986.71 不适用 不适用 0.00 30,015.9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用
合计 193,254.96 — — 10,049.43 147,916.91 -46,838.6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募投项目)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江苏艾力斯依托现有场地陆续配备了分析检测实验室,公司在上海新建成的总部大楼中配备了分析检测中
心,现有设施等能够满足目前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检测需求且符合相应检测资质。此外,近年来,由于宏观环境、经济变化等因素影响,公
司基于控制成本、降低风险的原则,对投资管控更加谨慎,以进一步应对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综上所述,为了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提高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终止“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的实施。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情况说明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过了上述议案。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3,646.94 万元投入到“新药研发项目”。
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6.5 亿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5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5.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
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5.2 亿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公司总部大楼已于 2022 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发的《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
收合格通知书》,竣工结算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完成,2024 年 5 月 24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注 2:公司已完成财务 ERP,OA 以及其他部分业务部门相关信息化系统工作。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
目”予以结项。
注 3:2025 年 7 月,江苏艾力斯获得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告知书》,标志着该生产线已正式获得批准,可以用
于投产。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
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投资 变更后
项目达到
实 进度 本年 是否 的项目
募投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预定可使 股东会审
对应的 实施 施 (% 度实 达到 可行性 董事会审议
变更后的项目 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议通过时
原项目 主体 地 ) 现的 预计 是否发 通过时间
性质 资金总额 金额(1) 额 (2) 期(具体 间
点 (3)=( 效益 效益 生重大
到年月)
新药研 研发 上 不适 不适 月 18 日、
新药研发项目 公司 106,615.87 106,615.87 9,660.47 60,945.27 57.16 不适用 否 26 日、2024
发项目 项目 海 用 用 2024 年 5
年 4 月 24 日
月 16 日
新增年产 1.5 亿片 药物研
江苏
甲磺酸伏美替尼 究分析 生产 启 不适 不适 2023 年 4 月 2023 年 6
艾力 5,020.00 5,020.00 388.96 3,851.91 76.73 (注 1) 否
固体制剂生产项 检测中 建设 东 用 用 25 日 月 21 日
斯
目 心项目
合计 111,635.87 111,635.87 10,049.43 64,797.18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一) 新药研发项目
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随着公司药物研发工作的持续推进,根据公司实际研发情况及研发计划,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
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4,471.39 万元对“新药研发项目”进行补充投资。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对上述信息进行了及时的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
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新增部分子项目,其中,暂停 RET 抑制剂项目、联合 C-MET 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和 KRAS 抑制剂临床
研究项目,合计减少项目投入人民币 23,004.00 万元。减少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联合 VEGFR 抑制剂临床研究、真实世界研
究、伏美替尼 20 外显子插入突 变 NSCLC 临床研究、新辅助临床研究共计 5 个子项目的后续投入,合计减少项目投入人民币 13,436.62
万元。增加术后辅助治疗临床研究项目和第四代 EGFR TKI 的项目投入,合计增加项目投入人民币 6,204.60 万元。新增新药发现项目、伏
美替尼罕见突变临床研究、第四代 EGFR TKI 临床研究、KRAS G12D 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合计增加项目投入人民币 46,089.80 万元。公
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原人民币 90,762.09 万元增至人民币 106,615.87 万元,新增投入人民
币 15,853.78 万元由公司原“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646.94 万元及结项的募投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的信息披露。
(二) 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
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依托现有场地陆续配备了分析检测实验室,公司在上海新建成的总部大楼中配备了分析检测
中心,现有设施等能够满足目前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检测需求且符合相应检测资质。此外,近年来,由于宏观环境、经济变化等因素影
响,公司基于控制成本、降低风险的原则,对投资管控更加谨慎,以进一步应对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综上所述,为了降低成本、控制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终止“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的实施。
以及其他新增适应症研发进度的高效推进,为了进一步支持产品销售放量的需求,提供稳定的生产供应,公司拟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
伏美替尼片固体制剂生产线。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三)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剩余人民币 3,646.94 万元募投资金投向
《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646.94 万元投入到“新药研发项
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对上述信息进行了及时的信息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
无。
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无。
的情况说明
注 1:2025 年 7 月,江苏艾力斯获得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告知书》,标志着该生产线已正式获得批准,可以用
于投产。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
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沁 陈 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