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要求,对厦钨新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978,44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4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499,999,894.0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2,855,407,299.33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
银 行 贷 款 金 额 为 61,000,000.00 元 , 直 接 投 入 募 投 建 设 项 目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募集资金 201,663,677.36 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90,505,074.45 元
(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
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3,493,466,895.34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 61,00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349,775,039.84
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 2,444,632,259.49
减:手续费支出 4,321.68
加:利息及理财收入 52,449,800.12
减:持有未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
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
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鹭新能源”)对 2022 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
机构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存储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备注
(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
司厦门海沧支行 专用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
司厦门海沧支行 专用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
司厦门集美支行 专用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募集资金
门分行 专用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募集资金
门海沧支行 专用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募集资金
门分行 专用账户
合计 690,505,074.45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90,505,074.45 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2,855,407,299.33 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
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 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购买金额 收益金额
银行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万元)
保本固定收益
兴业证券 国债逆回购 899.90 2024-12-31 2025-1-7 0.26
型
厦门银行股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 保本浮动收益
份有限公司 买CK2402524 型
保本固定收益
兴业证券 国债逆回购 899.90 2025-1-24 2025-2-7 1.04
型
厦门银行股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 保本浮动收益
份有限公司 买CK2502081 型
保本固定收益
兴业证券 国债逆回购 2,992.80 2025-6-27 2025-7-1 0.49
型
保本固定收益
兴业证券 国债逆回购 1,207.00 2025-6-27 2025-7-1 0.20
型
“汇利丰”2025年
中国农业银
第6041期对公定制 保本浮动收益
行厦门海沧 8,000.00 2025-8-27 2025-12-26 66.30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型
支行
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
中国工商银 汇率区间累计型法
行股份有限 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厦门集 款产品-专户型 型
美支行 2024年第343期H
款
厦门国际银 公司结构性存款
行股份有限 (挂钩汇率三层区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厦门海 间A款) 型
沧支行 2024548141030期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
中国工商银 汇率区间累计型法
行股份有限 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厦门集 款产品-专户型 型
美支行 2024年第425期E
款
厦门国际银 公司结构性存款
行股份有限 (挂钩汇率三层区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厦门海 间A款) 型
沧支行 2025504190217期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
中国工商银 汇率区间累计型法
行股份有限 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厦门集 款产品-专户型 型
美支行 2025年第058期Y
款
厦门国际银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
行股份有限 品(挂钩汇率三层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厦门海 区间 A 款) 型
沧支行 2025203100521 期
厦门国际银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
行股份有限 品(挂钩汇率三层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厦门海 区间 A款) 型
沧支行 2025203080521期
厦门国际银 公司结构性存款
行股份有限 (挂钩汇率三层区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厦门海 间A款) 型
沧支行 2025526300827期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
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收益
市分行单位人民币 26,000.00 2025-8-28 2025-12-25 66.13
公司厦门市 型
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
中国工商银 汇率区间累计型法
行股份有限 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厦门集 款产品-专户型 型
美支行 2025年第343期A
款
厦门国际银 公司结构性存款
行股份有限 (挂钩汇率三层区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厦门海 间A款) 型
沧支行 2025532151015期
厦门国际银 公司结构性存款
行股份有限 (挂钩汇率三层区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厦门海 间A款) 型
沧支行 2025533161103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
的情形。
六、其他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投资额 投资额
厦钨新能源海璟
基地年产 3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
料扩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行贷款
合计 350,000.00 350,000.00 349,346.69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73,6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用于
实施“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 3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借款期限
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10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当期综合贷款利率,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
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 3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6 月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
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
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认为: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
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对厦钨新能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倩 赖雨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93,466,895.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1,663,677.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55,407,299.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已变更项 投入金额与承 入进度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诺投入金额的 (%)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差额 (4)=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有) (3)=(2)- (2)/
(1) (1)
璟基地年产
电池材料扩产项
目
及偿还银行贷款 否 2,510,000,000.00 2,503,466,895.34 2,503,466,895.34 0.00 2,505,632,259.49 2,165,364.15 100.0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3,500,000,000.00 3,493,466,895.34 3,493,466,895.34 201,663,677.36 2,855,407,299.33 -638,059,596.0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
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未到期余额为 0.00 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 3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共同实施,项目总投资 99,000.00 万元,公司负责项目
基建工程投入,投资金额为 25,400.00 万元;璟鹭新能源负责项目设备(包括安装)
、流动资金投入及后续运营实施,投资金额为 73,600.00 万元;
注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