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一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时任独立董事,本
人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公司的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沈一开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部门经理,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乐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
妙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宿州笔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思芯元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妙娱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龙坞生态农业有限公
司监事,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持
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佳斯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12 月至今,任杭州妙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21 年 3 月至今,任
韩国 Neorigin Co.Ltd(094860.KQ)执行董事;2023 年 8 月起至今,任杭州华
星佳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12 月起至今,任安徽哪吒互娱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高级副总裁;2025 年 3 月起至今,任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参会,没有委托出
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会
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保障公司利益和维护全体股东权益为原则,本人
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
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的 2 次股东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
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具体如下:
织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估以及审计部定期工作计划及总结等事项,本人对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所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权情况。本人定期与内审部门进行沟通,
了解并监督公司内控执行情况。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核查审议。
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的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深入
研究分析,为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
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
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
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
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以自身会计专业能力和经验,向公司提
出合理化建议,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
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通
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状态;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的支
持资料和情况,重点核查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
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本人出席了公司举办的
项,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和落实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认真解读规则要点,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
相关培训,全面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优意见
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文件审阅、参加会议和培训、现场调研、实地考察、与
公司经营层座谈等多种形式,现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共计 14 天。在履职过程中,
本人系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治理制度、董事会换届方案等文件,全面、
深入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与核心业务进展。同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充分且有效的沟通,围绕市场经济与行业环境、公司阶段性经营成果、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出海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慎分析和研讨,并提出专业建
议。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给予了高度的支持与配合。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
人员能够及时解答本人提出的疑问,并提供详细的文本资料供本人查阅。本人在
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正、客观原则,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
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
和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在一定程度上
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的关联交
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等定期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经核查,本人认为上述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资
格,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选举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
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工作。经对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从业经历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均具
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对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有关任职规定,未发现其
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
理制度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审慎核查了新任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包括专业背景、执业资质、从业经历等,确认其具备相应
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该事项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本人对该议案投赞成票,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沟通、
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
与支持,致以诚挚感谢!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沈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