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审慎
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经营
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薪酬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蒋亚朋,女,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注
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英国德比大学访问学者。曾任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
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兴一沈阳商
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
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均全部出席。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
料,依据自己专业能力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均
无缺席情况发生。其中,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聘任总会计师、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听取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关
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无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作为委员参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听取人力资源部关于经理层领导人员 2025
年度任期绩效考核评价情况的汇报。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报告》
《关于与兵工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特别是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通过视频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
务所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
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运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
间,到公司现场通过查阅资料及与公司经营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
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场工作时间 21 天,
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管理层保持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
运行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密切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
点,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
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高层。在勤勉认真履职的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
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总体评价
行情况,重点对定期报告、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等进行审慎核查。通过主动
了解业务运营、与管理层及审计机构沟通,确保公司决策程序规范、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蒋亚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