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人:张梅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作为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5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张梅: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管理
学博士学历、学位,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
务师执业资格。历任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
和所长。现任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和主任会计师、天津力生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董事 具体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席 缺席
式参加会 次未亲自出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席会议
张梅 独立董事 5 5 0 0 0 否
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董事 具体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席 缺席
式参加会 次未亲自出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席会议
张梅 独立董事 1 1 0 0 0 否
会会议,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诚信、勤
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
全部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2 2 0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0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在2025年主持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
各专业委员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提出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在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上,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对交易价格和协议条款进行审查,保障关联交易的
合理性和公允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董
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阅相关
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
专业意见。在作出判断、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和内容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1个工作日,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合规及风险管理、财
务管理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的汇报,持续关
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
资料,真实、全面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
东、董事会和经营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
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
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
的任职资格、执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经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
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
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利用自己的财务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使公司继续
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
报。
独立董事: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