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股
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积极地参与
了公司的各项重大经营决策,积极地发挥了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
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莉女士,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
院硕士研究生毕业,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03 年 3 月至今在河南财经政
法大学(原河南财经学院)会计学院任教;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
授、硕士生导师。202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
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及其
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
异议。本人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 本年度应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事姓名 参加董事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陈莉 12 12 10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各项
议案投赞成票,未有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此外,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
审议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有效
监督了公司相关决策内容和程序方面的合规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利。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未有对可能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发生。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
阅提交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审阅的议案;出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
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
地考察,2025 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本人也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
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对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影响的事项,
从而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
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能够及时的就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
事项进行深入探讨。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
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
回复。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切实保障本人的
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多次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会计
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及进展
情况,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
等事项进行审计前沟通,切实履行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
义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
的,有利于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
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要求履行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形,公司
及相关方不存在变动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体系稳步实施,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格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非职工代表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能有效保障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向符合归属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归属 115.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
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充
分行使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用专业优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