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明辉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李明辉,作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明辉,男,1974 年 2 月生,汉族,江苏金坛人,管理学
(会计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
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南京大学商学
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江苏省审计学会
副会长,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泉峰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从事审计学与公司治理教学与研究。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出席会议 4 次;公司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2 次,亲自出
席 2 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在各项
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
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并结合
自身的专业知识就相关议题发表独立意见。在与公司充分沟通并对各
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
项均投赞成票,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按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共主持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主要审议公司定期报告、金融资产估值等
事项;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就公司年度考评及薪酬发放
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关于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与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单独沟通。
审计意见后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作总结和202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
内部审计机构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汇报。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和年度、半年度及第
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了解投资者关切,听取投
资者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沟通会、现场实地调研、开展专题讲座和
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履职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
定。2025 年,本人对高科环境进行了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市政
相关业务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均按
规定时间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决策,未发生拒绝、阻碍或干预
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作为会计学专业人士,我受公司邀请围绕员工舞弊的预防与识别
发表专题讲座,以员工舞弊的基础理论为切入点,阐述内部控制的核
心要义和关键环节。同时建议公司在战略转型过程中,重视制度建设
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优化制度运行机制,为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提供
坚强的制度保障和管理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有关财务报告审计以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应
有的执业资质、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较好,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提供完备的审计工作方案,
派遣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符合公司年度审计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管理层 2024 年度工作进行了考评。同时,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管 2024 年及
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对审议的重大
事项坚持进行事前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发表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自身的
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针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积极建言献策,
为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的作
用。
的要求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会计方面的专业特长,
为公司财务内控管理提升及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强
与公司的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明辉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