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蒋骁先生)
作为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持续了解
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与业务进展,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建设性意见,全面、
审慎地审议各项议案,以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蒋骁先生: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9月毕
业于荷兰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3月至 2024年7月任上海东洲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2016年4月至2022年4月任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2年2月任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年2月至2021年9月任上海漱圣企业管理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20年9月至今任浙
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金证(上海)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期间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
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要求,能够确保独立、客
观地行使职权,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具
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主持并参加
了会议,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的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并就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与管理层积极沟通咨询,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
下发表了意见,审议情况如下:
意见
日期 届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年第一次会议
职。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恪守独立、客观的立场,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报告、审计
监督等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和审慎研判,并围绕重大决策、风险管控、审计计划
等事项提出独立、专业的意见建议,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积极、顺畅的沟通。在年报
审计工作中,本人就审计计划制定与执行程序等提出优化建议,推切实督促年
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同时,本人持续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重
点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以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内
部控制体系的规范运行。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就审议事项进行直
接交流。同时,定期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市场舆情,主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
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保持密切沟通,积极主动跟进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了解公司发展战
略,同时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基于自身专业知
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始终给予高度重视与全力支持。董事会办公室
在会议召开前及时、完整地报送会议资料,充分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与判断基
础;积极协助本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建立高效沟通,确保审计监督工作的顺利
开展。同时,公司积极安排本人参加履职培训,为本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更
好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
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上述关
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以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为依据,具备公允性,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对财务报告的监督职责,对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
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半年度审计报告及第三季度审阅报告及财务
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
该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制度执行及监督运
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本人通过出
席董事会、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持续关注2025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
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且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从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等多维度进行综合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相应资质与专业能力,其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本
人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了财务和经营风险,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除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外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本人认为相关薪酬标准综合考
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地区、行业发展水平,决策程序合规,标准公允,既
能有效激励高管团队勤勉履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同时,本人积极运用在资产评估领域的专
业背景提供专业意见,助力公司科学决策。
保持顺畅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
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