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烨)
各位董事:
作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
立、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华烨,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
曾先后在无锡市新吴区公安分局、无锡市东华汽车附件有限公司、上海清柯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上海市汇业(无锡)律师事务所任职。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被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态度,本人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无授权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期内,公司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
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参加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股东会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华烨 6 6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
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
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经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
《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承接职责后运作规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公司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履职,全面行使财务监督、内外部
审计监督、内控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等原监事会核心职权,前置
审议相关重大议案,及时排查监督风险、督促问题整改,实现监督全覆盖,未出
现监督缺位情况。
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同时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
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任期内,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
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
期内,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出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切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正。
(四)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管理,监督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
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
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
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
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
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业务情况并听取经营情况汇报。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
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
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
展现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通过上述考察和交流,已完成相关履
职时间要求。
关会议前,全面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为本人履职提供各种高效、专业的配合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小股东的提问和回复情况。同时,本人也积极关注 E 互动平台上公司对中小投
资者提问的回复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本人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公
司基于所处行业情况,同时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的,在
保障全体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能兼顾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满足《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
(三)公司人员薪酬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薪酬方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
发展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页无正文,为《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之一)
独立董事签名:
华烨:
年 月 日